我院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尿毒症患者爱心捐款
作者:(党办) 文章来源:(党办) 点击量:更新时间:2018/12/25 11:45:19
 

      12日下午,院党委在通川区龙泉社区会议室开展12月“党员活动日”活动,市政府副秘书长、院党委书记黄中平将全院党员募集的爱心款13635元交到了身患尿毒症的社区贫困户手中,鼓励她要坚强,希望她能早日脱离病魔的困扰。在家的党委成员、总支书记、支部书记以及机关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活动。

      陈某,现年56岁,家住龙泉社区安置房,是极度困难低保户。2008年确诊为尿毒症,每天靠吃药缓解病情;2017年病情加重,并于当年6月进行透析治疗。为了坚持治疗,她花光了家里所有积蓄,目前收入来源全靠低保金,且已到无法继续维持生活的地步。得知情况后,作为龙泉社区的一员,我院党委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和公立医院社会责任,立即发出爱心捐款倡议书。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与,全院党员同志积极响应,踊跃捐款,大家以实际行动为陈怡献上自己的一份爱心和温情。


      碎石筑长城,细流积成海,截止11月底,临床总支(内科支部、外科支部、手术室支部)捐款7100元;门诊总支(急诊支部、医技支部、药剂支部、大西街院区支部)捐款4025元;行政总支(机关支部、后勤支部、离退休支部)捐款2160元;消毒供应中心捐款350元,此次募捐共筹集爱心款13635元。也许这个数字对于需要帮助的陈怡来说是微不足道的,但它承载的是我院全体党员沉甸甸的关爱,带去的是大家满满的祝福与希望。


      活动期间,党委委员、副院长李容华带领大家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向黄群、宋月才、姜开斌同志为代表的抗灾抢险英雄群体和王继才同志学习的通知》,指出《条例》是我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只有深入学习《条例》,才能熟练掌握,对标建设。全体党员要把《条例》的学习与《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黄中平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各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要引导广大党员在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奋斗历程中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院党员要学习黄群、宋月才、姜开斌、王继才同志信仰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要学习他们恪尽职守、担当有为的敬业精神;要学习他们甘于奉献、勇于牺牲的崇高境界;要学习他们淡泊名利、清廉自守的道德情操。要像他们那样,在关键时刻和危急关头豁得出、顶得住,把理想信念时时处处体现为行动的力量,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自觉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2018年已接近尾声,全院各级党组织要紧迫起来、行动起来,团结带领干部职工把士气鼓舞起来、精神振奋起来,朝着高质量建设医院的奋斗目标团结一心向前进。

(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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